发布时间: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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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急救中心:
为持续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促进首都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北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将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纳入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了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六统一”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形成了由地方法规、政府文件和行业标准规范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完成了470处院前医疗急救设施和21处救护车洗消站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呼叫号码、统一指挥调度,建立了院前院内医疗急救信息衔接平台,负压救护车配置占比超过40%,重点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简称AED)配备超过5000台,并实现与120调度指挥系统信息联通。通过全市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特别是近年来的高速高标准建设,本市已建立起服务能力总体位居全国前列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迅速建设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对日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对突发事件应对、重大活动保障等提出更高要求,加快完善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筑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院前医疗急救防线,本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六统一”为根本遵循,谋划进一步健全以组织管理、指挥调度、质控管理、专业培训、急救科普、绩效管理六个子系统为重要支撑,信息化赋能的首善标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体系(简称 “6+1”管理体系),到2025年取得新进展,为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以首善标准加快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组织管理体系
健全市区一体的院前医疗急救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北京急救中心、各区急救中心站的扁平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各区卫生健康委(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以下同)进一步强化对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尚未设立独立法人急救中心站的区要加快完成设置,已设置的区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善功能设置和资源配置。各区急救中心站负责区域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大型活动医疗急救保障、专业急救培训、社会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等运行管理工作。北京急救中心要加强对各区急救中心站的业务指导,强化本行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引领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推进京津冀院前医疗急救协同发展。
(二)强化平急结合的统一指挥调度体系
持续强化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统一指挥、一级调度”工作,不断完善“市区一体、平急结合”的应急指挥调度机制,更好满足日常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北京急救中心要围绕缩短平均急救反应时间、提高调派效率、提升工作效果,不断优化调度模式和调派流程,深化分级分类调度,增强120调度指挥中心的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综合协调、远程指导和精准调派能力;落实120调度指挥系统软件部署,固化市级调度人员支援机制,并对市、区储备的调度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探索京津冀比邻地区日常急救跨区域调派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各区卫生健康委按要求在本区急救中心站设置平急结合的调度席位,储备相应的调度人员并满足调度坐席24小时运行需要,做到随时可以应急启用,实现快速“平急转换”,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系统在应急状态下的指挥调度能力。
(三)健全院前医疗急救质控管理体系
构建“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工作体系。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中心要强化对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质控管理,健全质控指标和评价体系,定期更新市级质控专家组,固化优化质控例会制度,完善质控月报、年报,定期编制质量评价报告,加强质控结果应用,强化对各区质控工作的指导,促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依托区急救中心站建立本辖区的院前医疗急救质控中心,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落实落细院前医疗急救质控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各急救站点的业务指导和质控管理。
(四)建设高水平的急救业务培训体系
北京急救中心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专业培训机构作用,牵头健全高水平的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培训体系,夯实市、区院前医疗急救培训基地,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各类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及考核方案,制定统一的培训大纲或培训教材,编制各类人员岗位培训手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课程的引进与开发,创新线上、线下多种培训形式,实现调度员、医生、护士、驾驶员、担架员以及应急储备人员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培训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战效果。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依托区急救中心站建立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培训基地,结合辖区实际工作需要加快完善培训硬件设施配置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与北京急救中心的工作衔接,更好满足区域内院前医疗急救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需求,持续提升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服务能力。
(五)构建社会急救科普培训与宣传体系
北京急救中心发挥北京市社会急救培训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作用,会同各区卫生健康委加快完善高质量的社会急救科普培训体系建设,将培训网络由各区急救中心站延伸至急救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扩大社会急救科普培训师资队伍,2025年底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师资培训全覆盖,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师资不少于5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1人。在统一社会急救培训大纲、技术标准等的同时,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探索与重点公共场所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合作,逐步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全覆盖。加强对公共场所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的指导,固化优化AED电子地图及与120调度指挥系统的信息联通工作,持续推进AED及急救志愿者等社会急救资源与专业急救的有效衔接。多种途径加强公众急救知识的科普宣传,加大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步讲好急救行业故事,引导更多人参与急救、支持急救,共同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探索推进统一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继续在北京急救中心开展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健全适合市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关于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内容,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辖区特点的区级院前医疗急救绩效管理机制。在全市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质控管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院前医疗急救特殊性和各区发展情况,探索健全规范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构建适合本市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推进考核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动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工资增长机制,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稳定、持续发展。
(七)信息化赋能促进高效精细化管理
围绕便民服务和高效管理,以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激发院前医疗急救行业新活力、培育新动能、实现新突破。推动将智慧急救建设纳入北京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北京急救中心牵头做好全市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推动120调度指挥系统服务更加便民,努力打通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化堵点,实现120指挥调度中心、救护车及有关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和院前急救车辆、药品、器械、耗材、电子收费、质控等数字化管理,推进医保实时结算。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协同配合,并结合辖区实际进行完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急救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和分工,强化政策协调衔接,抓细、抓实、抓落地。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急救中心要认真研究有关文件,用好各项政策,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广泛凝聚各方智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工作落实。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急救中心要做好统筹谋划,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我委将进行督导检查,并以适当方式通报考核。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