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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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药监综〔2023〕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今年将继续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安全月”活动时间为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各地应结合实际,在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本地“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应于11月底前举办。
二、活动主题
2023年“安全月”活动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
三、宣传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今年的“安全月”活动将围绕国家药监局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的理念和知识,凝聚共筑药品安全的社会共识。
(一)宣传药监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进展。重点宣传药监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和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发展、服务民生、增强能力等方面取得的工作进展。
(二)宣传药品监管重点工作成效。围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法规文件,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大力宣传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等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展现药品监管工作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
(三)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主题教育成果转化,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对公众尤其是儿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参照《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安排》(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策划“安全月”相关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等积极参与活动。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使用统一的“安全月”标志,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三)严格纪律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活动中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搞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各地注意总结“安全月”活动成效、经验,及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于2023年12月22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活动管理办公室:北京中汇数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联系人:张 蕾
电 话:13581656434
邮 箱:kpb@cpa.org.cn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联系人:周雅琦
电 话:010-88330787
附件: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安排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行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
拟于11月中旬,在北京举行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主场活动,邀请政府部门、学术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界人士参会。采用“主题发言+嘉宾访谈”形式,围绕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基层普法教育、加强药学科普宣传等工作,畅谈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布2023年公众十大用药提示。充分运用可视化等技术手段,扩大宣传效果,与主流媒体开展活动相关专题报道,营造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国家药监局主办,中国药学会承办)
二、开展第十二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第十二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竞赛活动面向全国公众,以“药葫芦娃”微信公众号为主要竞赛平台,采用对战、闯关升级的形式展现活动趣味性,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参赛网友可在线生成自己的安全用药五维雷达图,了解自身安全用药知识水平,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药学会主办)
三、开展第五届药品安全互动体验活动
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第五届药品安全互动体验活动,将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有机融入到合理用药咨询、展览展示、互动游戏等形式中,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宣传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安全用药服务。(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药学会主办)
四、制作科普宣传专栏
在国家药监局政府网站开设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专栏,组织制作《中国药闻会客厅》科普访谈、科普折页、“拒绝药物滥用”公益广告等科普作品,并通过主流媒体及百度、腾讯、抖音等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在“药葫芦娃”新媒体平台开设“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专栏,以图文、视频等方式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国家药监局指导,国家药监局新闻宣传中心、中国药学会主办)
五、开展药品检验公众开放日活动
开展药品检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界人士走进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参观实验室,开展座谈交流,了解国家药品监督抽验、中药检验工作,更好地开展药品安全科学普及工作。(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办)
六、开展“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
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各省级药品监测机构携手辖区内基层监测机构,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区居民,通过电子终端实操互动、科普展板展示、发放知识手册等方式,开展安全用药和药品不良反应科普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公众安全用药认知水平,增进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理解支持。(国家药监局指导,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主办)
七、开展“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
发布第五届“身边最美药师”事迹,展示执业药师风采,树立执业药师良好形象,扩大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启动第六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为重点,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借助本地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宣传好“身边最美药师”故事。(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办)
八、开展药品审评审批主题宣传
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围绕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宣传,展现保障药品可及性、鼓励改革创新、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国家药监局指导,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主办)
九、制作“药知道”系列科普微视频
通过传媒集团“药知道”科普动画视频栏目,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用药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提示适当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用药时间以及药物禁忌、不良反应等,为不同人群、患者提供权威、安全的用药指导。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快手、美团等渠道扩大传播范围,营造人人参与的安全用药氛围。(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十、推动开展各地“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
号召各省级药监局和药学会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统一设计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形象、海报、科普资源,提供各地开展活动使用。收集各地活动总结材料并进行评估。(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药学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