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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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医械圈
第五轮耗材国采征求意见其中第六条产品新增和脊柱国采进一步规范通知遥相呼应。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企业未申报或是新获批的产品接受该企业同产品类别中选价,由企业向联合采购办公室申请,可作为中选产品挂网。
如未中选企业或新获批企业的产品接受不高于同类产品类别最高中选价,由企业向联采办申请后挂网,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
进口企业中标后如在国内设厂生产,并获得同产品类别产品批件,视同中选企业新获批产品。
可以看出对未来耗材带量工作将产生重要影响,对于中选企业更换注册证生产产品或是进口企业国内设厂生产算是利好。因此相关企业可以利用好政策,布局带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