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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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采器械
10月24日晚,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发布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联盟省份包括内蒙、天津、吉林、江西、广西、海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13省。采购品种为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42313 开头。
本次集采中选规则比较简单,在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3.64元)和全国地级市及以上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最低中选价格的基础上,依据企业申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名,在最大入围数内企业申报价不高于其他企业申报价格 1.3 倍的,获得拟中选资格。按前述规则未能中选企业,若申报价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50%,增补为拟中选企业,不受“拟中选规则一”的限制。
企业中选价格与中位价的大小决定企业自身的协议量分配比例,企业中选价格≤中位价的,分配该企业自身约定采购量的80%;企业中选价格>中位价,则分配该企业自身约定采购量的60%。剩余量由医疗机构自行分配。
部分要点如下:
约定采购量由参加医疗机构实际申报采购需求量的80%累加确定。
采购周期为1年, 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期限。
注:最高有效申报价刚好为此前辽宁最低基准价1.82的两倍!
1、申报企业以注册证为单位申报产品,注册证下所有本次带量范围内的规格型号均属于申报产品,每家企业只允许申报一个价格。
2、企业申报价须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不高于全国地级市及以上集中带量采购产品最低中选价格。
依据企业申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在最大入围数内企业申报价不高于其他企业申报价格 1.3 倍的,获得拟中选资格。最多入围企业数量见下表。
按“拟中选规则一 ”未能中选的企业,若企业申报价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 50%的,增补为拟中选企业,不受“拟中选规则一”的限制,排名位列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企业之后。
1、基础量分配
2、剩余量分配
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中选企业,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优先选择中选排名靠前的产品;
医疗机构未及时分配剩余约定采购量时,由系统自动分配排序第一名的中选产品。
联盟省份按有关工作要求,可以就采购协议、产品配送、质量检测、未中选产品采购、未中选产品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标准等事项发布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