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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卫健委发文,医院大检查来了(附名单)

发布时间: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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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10月11日,浙江省卫健委发布了《浙江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的通知,标志着全省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拉开帷幕

 

 

据了解,本轮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巡查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全面自查、实地巡查、监督整改”四个阶段。

 

《通知》明确,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建立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库专家参与的巡查组,在医疗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发现问题。

 

而在近日打响巡查行动发令枪的,并不止浙江。

 

本月起,大批医院被严查

 

10月9日,上海市卫健委公布了由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上海市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其中也提出将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同样是10月9日,昌吉州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对木垒县7家和奇台县6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巡查工作。

 

木垒县

巡查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25日

巡查对象:木垒县人民医院、木垒县妇幼保健院、木垒县英格堡卫生院、新户镇卫生院、东城镇卫生院、照壁山乡卫生院、雀仁乡卫生院

 

奇台县

巡查时间:2024年10月9日—30日

巡查对象:奇台县人民医院、奇台县中医医院、奇台县妇幼保健院、老奇台镇卫生院、五马场乡卫生院、七户乡卫生院

 

9月25日莆田市涵江区卫健局印发《涵江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6年度)》的通知,公布了拟巡查的医院名单和巡查计划时间安排。

 

 

涵江区本次巡查范围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巡查自2024年9月底启动,于2026年8月底前完成,其中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

 

 

随着各地的密集出手,正推动医疗行业的乱象整治迎来了一波“小高峰”。

 

16省推进!

严查红包回扣、医药代表拜访

 

据联盟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6省跟进并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四川、河北、江西、上海、山东、湖南、天津、内蒙古、青海、甘肃、黑龙江、河南、海南以及福建江苏和浙江超百家大型医院被纳入省级巡查的重点名单之中(名单见文末)

 

 

按照此前国家卫健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等文件要求,各省方案也基本围绕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三个方面展开,如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2021—2024年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等。

 

但也不乏一些省份在细则上进行细化。莆田市涵江区和福建省在《通知》中着重强调:

 

重点严查医务人员授课和参加学术活动管理,以及《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的落实。

 

各级医院须根据管理规定,建立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设立医药企业接待日并对外公布,按照“三定两有”原则实行预约接待。

 

四川、湖南创新性地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纳入巡查范畴;内蒙古增加了“医改四大攻坚行动、公立医院晋位升级、妇幼健康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

 

另外,纵观各地的要求,巡查机制更透明、巡查手段翻新升级成为了共同的趋势。

 

如黑龙江省提出:

 

巡查组专家库专家应当涵盖党务管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卫生法学、医疗管理、行风建设、临床医学、中医药、医保物价、财务审计、资产和采购管理、预算及绩效管理12个领域人员。

 

除了检查时间、检查队伍被设置“硬性”指标,国家还要求:巡查专家要实行工作回避制度,不得与被巡查医院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山东省则特定要求:市属三级医院巡查时,外市专家参与比例需达到或超过30%,以增强巡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随着新一轮全国大型医院巡查的深入进行,也就意味着将有更多深层次、以往可能被忽视的问题得以暴露和发现。接下来,就让我们共同见证这一“排浊留清”的历史性过程。

 

各地拟巡查医院名单及时间安排:

 

江苏省:

黑龙江省:

甘肃省:

四川省:

福建省:

厦门市:

莆田市涵江区:

莆田市城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