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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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内蒙古源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人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决定,对内蒙古源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罚。处以中标金额叁佰伍拾捌万捌仟叁佰元(3588300.00元整)的千分之五即壹万柒仟玖佰肆拾壹元伍角(17941.5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
7月1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内蒙古嘉和上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人串通投标。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察哈尔右翼后旗财政局决定,对内蒙古嘉和上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罚。处以中标金额叁佰伍拾捌万捌仟叁佰元(3588300元整)的千分之五即壹万柒仟玖佰肆拾壹元伍角(17941.5元整)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