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2
返回列表
关于设置创伤等9个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苏卫医政〔2024〕11号)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属省管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有效提升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我委根据《江苏省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苏卫医政〔2020〕6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首批9个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工作。根据遴选结果结合区域布局,经研究,决定设置创伤等9个专科3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3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落实相关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区域辐射引领作用,整体提升区域内相关专科医疗、教学、科研及疾病预防服务能力和水平,使更多疑难危重患者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救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要对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继续加强建设,努力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各建设单位所在医院要对标对表,统筹全院资源,形成合力,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建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各地要明确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配套政策清单,在财政投入、编制管理、人事薪酬、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全力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更加均衡。
附件:江苏省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名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附件
江苏省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名单
一、江苏省创伤区域医疗中心
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建设单位: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江苏省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鼓楼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三、江苏省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南京市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建设单位:徐州市儿童医院
四、江苏省癌症区域医疗中心
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
建设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江苏省呼吸区域医疗中心
江苏省人民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建设单位:苏北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六、江苏省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
南京鼓楼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建设单位: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七、江苏省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
南京市第二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建设单位:泰州市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八、江苏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
南京脑科医院、苏州市广济医院、淮安市精神病医院
建设单位: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
九、江苏省骨科区域医疗中心
南京鼓楼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建设单位:无锡市骨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