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2
返回列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我局关于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工作安排,经逐级推荐、专家评估等程序,确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等31所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为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现予公布(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在三年建设周期内,要按照《中医康复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指南》,建设成为区域中医康复治疗服务中心、科研创新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和质量控制中心,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医康复中心建设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定期开展指导和评估。
我局将对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对于建设期满终期评估不合格的,不再保留建设资格并进行通报。
附件: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名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河北省中医院
山西省针灸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海南省中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四川省骨科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
昌都市藏医院
陕西省中医医院
甘肃省中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