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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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门进入医药领域“纠风”,近日已进入新阶段。
云南、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均有县市的审计部门开始有实际动作,涉及的不仅有医疗卫生机构,还包括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医药领域社会组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11月29日,云南昆明嵩明县人民政府发布结果公示,三家会计事务所成为其“嵩明县医药领域集中整治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标人。
按照此前的招标通知,该项目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聘请社会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医药领域集中整治方面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这意味着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结束后不久,由审计部门推动的医药领域集中整治将在当地正式展开。
同期,昆明另一区审计局也发布了计划,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全市医药领域集中整治专项审计工作。
放眼全国,地方审计部门最近参与医药领域整治并非个例。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审计局根据《呼伦贝尔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排,组织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按方案要求,整治行动覆盖2018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开展的审计项目中涉及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医疗卫生机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腐败、医药领域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利益、违规套取医保基金、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腐败,及医务人员,违反廉洁从业准则等问题。
11月初,吉林省敦化市审计局围绕《敦化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州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等决策部署,对当地22家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更早之前,江苏省沛县审计局也重点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药品耗材采购及价格政策执行等情况,对县人民医院年度财务收支展开审计,发现医院存在诊疗项目违规收费、药品耗材违规加价等问题后提出相关建议。
当地卫健委收到建议后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明确基层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标准、明确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此外,据中国审计署消息,内蒙古审计厅,以及浙江杭州、四川仪陇、重庆梁平、贵州织金等地审计局也针对医药领域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医保基金划拨异常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国家层面,审计部门正式出现在医疗领域“纠风”之中,是在2023年5月。
5月,国家卫健委等 14 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下称“《2023纠风工作要点》”),并配套发布《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下称“《纠风部际工作机制》”)。
《纠风部际工作机制》明确,该机制成员单位由原来9个增加到14个,新增的5个单位中,审计署就在其中。
对各单位的具体职责,《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作出具体要求。其中,审计署负责加强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审计监督;按程序移送行风问题线索;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纠风部际工作机制》要求,该机制的领导机构为纠风部际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审计署作为成员单位之一,其负责人担任纠风部际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纠风部际工作机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据相关媒体报道,2023年5月起,审计署即在江苏、广东等省份陆续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工作,审计的对象覆盖药品监管、医疗保障与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生产经营企业。针对医药企业的审计全面覆盖企业销售费用、推广费用。
今年8月,多家媒体报道,审计署派出的审计组,自2023年5月底至7月,对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这份报告显示了多个审计抽查结果,其中包括:该省3家上市药品生产企业及旗下企业虚增销售费用套取资金40.77亿元用于公关等用途;3家医疗机构存在事先内定中标人、高价采购大型医用设备等问题,涉及资金7308.28万元(其中设备加价3020.9万元);2020年至2023年5月,该省部分医疗机构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手术耗材、套用诊疗项目违规收费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
这份审计调查报告还显示,2018年至2023年5月,该省共有491家医疗机构委托某公司开展了10173个大型医疗设备或耗材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金额合计223.86亿元,涉及8187家医药经销企业、3.19万次投标。而这些招投标工作存在串通投标情况。
中伦律师事务所在其8月发布的《2023医药反腐系列:执法概览与解析》中指出:“相较于其他执法部门的点状调查,审计署的审计系全面调查,审计企业销售费用构成、流向等的全貌。借助审计署的审计,执法部门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信息,同时也可能获得更多违法线索,查处范围可能更加宽泛。”
这篇分析还指出:“至此,执法部门与相应执法措施更加多样,执法行动包括审计署针对医疗机构、行业组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审计工作,纪委监委针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开展的纪检监察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针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反腐败、税务违法相关查处工作,以及公安等刑事执法部门针对各类违法线索开展的刑事案件调查工作等。”
到2023年11月,由全国各地方审计局的工作来看,审计部门参与医疗“纠风”的进程还在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