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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个大品种带量采购(附名单)

发布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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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九批国采发布正式文件,共纳入42个大品种,11月6日将在上海开标。

 

《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到,2023下半年,国家和省级联盟药品集采是重点。

 

目前来看,新批次的国采已经开展,各省联盟集采也陆续有了新进展,距离今年国采和省采药品数量合计达到450个的目标更进一步。

 

省级/省际集采中,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上海中成药集采、江苏第四轮药品集采、十四省药品联盟集采等均有了最新进展。

 

 

 

01

第九批国采正式文件发布

开标时间确定

 

10月13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共涉42个大品种。

 

目前,已经有不少品种的竞争企业在10家及以上,距离开标还剩20天左右,后续一段时间还将有更多产品陆续压线获批,竞争或继续加剧。

 

本次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申报信息公开时间均为11月6日,地点均在上海奉贤区解放东路928号一楼,供应地区确认时间和地点为11月6日下午3点,地点为上海奉贤区湖畔路399号东方美谷论坛酒店会议中心一楼。

 

采购文件明确,本次集采标期为4年,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地该中选药品上一年的约定采购量。

 

采购品种目录中同品种最多入围企业数根据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确定,最多为10家。

 

 

第九批国采对报价、备供地区的选择等环节增加了很多对围标投诉举报的内容,主要是为了防控围标风险。

 

 

 

 

02

全国第二批中成药联盟

8省确定执行时间

 

10月16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开展国家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药品结果挂网申报工作,至此,已有13省更新了第二批中成药联盟进展,其中,云南、贵州、广东、河北、江西、江苏、新疆、湖北8省已确定执行时间(详见后图)。

 

此次联盟集采共63家企业、68个报价代表品中选(名单见文末附2),涉及复方血栓通、冠心宁等15个品种,中选药品11月前后相继落地的同时,针对非中选药品的价格管理也将增强。

 

按照湖北此前《关于做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非中选药品应以采购文件规定的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为降价基础,梯度下调挂网价格,鼓励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此外,流标药品也面临议价,并将被纳入备案采购。

 

在医保支付方面,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其医保支付标准;非中选药品和流标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为基础,按照梯度降价或议价后形成挂网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

 

 

 

 

 

03

上海中成药42个品种中选结果公布

本月起执行

 

10月16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完整名单见文末附3),中选结果将于本月开始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发布通知为准,采购周期为两年,视情况可延长。

 

按通用名计算,此次带量采购覆盖百令片、康复新液、银杏叶片等42个品种,共产生114条中选结果。

 

与8月末公布的拟中选结果相比,除双黄连口服液从6个拟中选品规减至4个中选品规外,其它产品情况与拟中选结果保持一致,中选企业包括华润三九、扬子江、科伦、中美华东等多家药企。

 

上海此次中成药采购自8月上旬展开报量,可视作今年3月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后的一种补充,其所涉品种与此前湖北19省联盟、广东6省联盟以及北京市中成药集采存在重叠。

 

据悉,上海此次集采允许医疗机构填报尚未挂网品种的采购需求,这意味着,未来或将有更多中成药品种通过集采进入医院渠道。

 

 

 

 

04

福建第四批带量采购征求意见

纳入50个化药、24组中成药

 

10月13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包括化学药(50个品种)和中成药(24组共44个品种)纳入集采(名单见文末附4)。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化学药部分,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在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的药品中,通过专家遴选形式确定采购品种,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区分A、B组分组竞价,同一竞价组内,申报企业按照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报价最低的企业为第1名,报价次低的企业为第2名。按照分组中选规则,通过资质审核并有效报价的企业数≥3家的组别,即组内排名第1名的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给予本组100%约定采购量。

 

中成药部分,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市场总体情况,在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药品中确定品种。

 

在拟中选规则上,主要根据有效报价,分为两类,其中包括有效报价产品(包括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产品)在国内其他省、地市级(含联盟)带量采购项目曾中选的,企业报价不高于报价限价,确定为拟中选药品。

 

与不少省份相同的是,福建省也规定中选药品实行价格联动,并要求企业应在相关价格正式执行后30日之内主动通过招采子系统申请进行价格联动。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逐渐成为趋势。

 

 

 

 

05

江苏开展第四轮药品集采

 

10月11日,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发布《江苏省第四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一)》,包括西药和中成药两部分。

 

西药对包括维生素B12注射剂、肌苷注射剂、氯化钾注射剂在内的40个大品种进行带量采购;中成药对包括小金口服、康复新口服、舒血宁注射在内的17组51个产品进行带量采购(名单见文末附5)。这些品种大多数为湖北牵头的19省中成药集采品种。

 

在西药部分, 根据同品种申报企业数和上年度各企业省平台采购量进行分组,申报企业数为5家及以内的品种,不再分组;申报企业数为6家及以上的品种,申报企业分为两组。

 

中选规则按照独家品种和非独家品种进行分类。同时对拟中选价格进行纠偏,即所有非独家品种的拟中选企业,根据其最终报价与同品种最低中选价的比值由高至低排序,排名前10%的,应进一步降价,使最终报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否则取消拟中选资格且不再递补:(1)价差比值达到剩余90%拟中选企业的平均价差比值;(2)在同品种最高有效申报价基础上降幅达60%。

 

拟中选产品以最终报价为中选价格。

 

在中成药部分,根据申报产品(不区分规格包装)在外省集采中是否有中选(备选)记录,按如下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涉及不同剂型规格包装价格比较时,换算成日均治疗费用后再进行价格比较。

 

在地方集采中,化药、中成药、生物药等多类集采搭配的形式越来越多,集采覆盖面愈加广泛,“填空式”应采尽采趋势明显。

 

 

 

 

06

十四省国采接续联盟

58个品种申报工作结束

 

10月16日,十四省(区、兵团,下同)药品联盟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公示期已结束,此次联盟集采范围为第二、三、四、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覆盖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贵州、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4省。

 

产品资质审核情况显示,除氨磺必利、米索前列醇各有1个产品因药品批件问题未通过审核外,其余855个品规的药品均已通过审核,涉及阿莫西林、阿奇霉素、对乙酰氨基酚等58个品种。

 

附1:第九批国采采购目录

 

附2: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

 

 

附3: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

 

附4:福建省第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化药类:

中成药类:

 

附5:江苏省第四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及需求量

 

END

作者 | 颜色 陈芋

来源 | 赛柏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