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展会开展还剩:

0
0
0
0

523个耗材品种,启动议价采购!

发布时间:2024-12-02

返回列表

 

来源:华招器械网

 

北疆联盟牵头耗材议价

 

2024年6月11日,新疆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南北中”区域联盟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集采品种将优先遴选采购金额高、临床使用需求大的品种(不含国家、省级联盟和首轮“南北中”联盟中选品种),探索开展检验试剂联盟议价采购,且各联盟品种目录不交叉。“南北中”联盟的构成及集采任务如下:

11月28日,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发布《2024年新疆北部联盟医用耗材集中议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将对523个耗材品种进行集中议价,涉及耳鼻喉材料、妇产科耗材、麻醉科耗材、内分泌科耗材、手术室常用耗材、透析耗材、外周血管介入治疗耗材、消化内窥镜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眼科耗材、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本次执行范围覆盖新疆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采购周期为24个月。如遇中选耗材纳入国家、省际联盟、自治区组织集采范围内,相关耗材采购周期予以调整,有序衔接国家、省际联盟、自治区组织集采结果执行时间。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与9月意见稿相比,议价品种数量有所缩减,产品分组由按国产/进口划分变为按销售金额划分,中选规则仍是申报企业先与专家组进行价格谈判,再通过竞价确定中选。此外,医疗机构货款结算期限由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变为收货入库后180日内。

 

PART.1
 
 
 
 

限价参考新疆挂网价与历史采购价设置

 

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加密报价及解密操作。每个产品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未报价和报价为“0”视为无效报价。产品最小使用单位为报价单位,且为实际供应价,应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申报产品时,临床常用规格必须申报

 

报价须≤Min(新疆招采子系统挂网价、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否则在定标过程中专家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资格。报价应包含税费、配送费、伴随服务价格等所有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系统限价将参考上述2个价格制定,如无相关价格将参考同目录产品限价平均价制定,届时申报产品网上报价须低于限价

 

各组内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存在控股关系,可同时投标,但应按同一价格申报,若报价不一致均视为弃权。若中选,各企业合并计算中选名额。

 

PART.2
 
 
 
 

按销售金额分组,竞价中选

 

按销售金额分组:同一品种下,在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上销售金额排名前80%(含)的企业(销售金额统计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日)纳入A组,其余企业纳入B组。

 

竞价中选:企业通过价格谈判确认价格后,各组按价格由低到高确定拟中选企业,根据议价完成数确定拟中选企业数。若价格相同,依据议价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总量(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市场占有率由大到小优先确定(以自治区阳光挂网平台数据为准)。

采购周期内如出现低于本次议价结果的最新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价的,相关中选产品生产企业需于30日内自主申请降价至最新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价。

 

中选企业可自行或委托配送。委托配送的,应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三家及以上配送企业进行配送,配送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

 

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出现无法保障供应等情况,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采购办公室约谈该企业后,从本次集中议价采购其他未中选企业中,按照价格由低到高确定替补供应企业,保障临床供应。医疗机构由此产生多支出的采购费用由无法履行协议的原中选企业承担。

 

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在收货入库后180日内结算货款。

 

本次集中议价后,议价目录内新生产企业需增补议价的,可结合实际情况,再行个别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