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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陕西、辽宁等发布招标动态

发布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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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各相关企业:

采购周期内,锐适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眼力健(上海)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西安眼得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增补产品按不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类别中选价挂网。上述企业申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视为中选产品。现公布增补产品信息。

附件:申请增补产品清单

 

陕西

 
 

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15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期间申请的医用耗材产品(组件)目录动态调整挂网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88661243、029-88661244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目录调整公示表

 

辽宁

 
 

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对于本周期内审核通过的27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详见附表),即日起中标生产企业可与配送企业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的建立方法详见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交易》中的相关操作说明。

附表:2024年第十二批纳入配送企业信息库企业名单

 

四川

 
 

各市(州)医保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便于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到相关待遇,减少编码执行时间不一致对医保结算带来的影响,经研究,全省将统一启用202411版西药中成药、202410版医保耗材和202402版全国中药饮片编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411版西药中成药编码、202410版医保耗材编码和202402版全国中药饮片的启用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0点

二、下载方式和要求

请各地医保部门自行登陆FTP服务器

(ftp://10.109.90.240/)下载《202411版西药中成药代码表(动态维护平台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告)》《202410版医保耗材代码表(动态维护平台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告)》《202402版全国中药饮片数据(动态维护平台截至2024年11月7日维护)》,做好中心端参数配置,并按照时间要求通知定点医药机构启用。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完善《202411版西药中成药代码表(动态维护平台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告)》相关医保政策标识后,上传至FTP服务器,届时请各地自行登陆下载,配置相关参数并按照时间要求通知定点医药机构启用。

 

湖北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就我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试行范围

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省试运行联审通办工作,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

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我省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相关采购系统,开通网上采购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联系方式:027-87267181

 

鄂尔多斯

 
 

各有关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保障工作,有效提高配送时效和质量,着力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不足情况,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配送运行分析,就做好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配送运行分析

2024年前三季度,鄂尔多斯市药品配送到位率为84.74%,三日配送率为75.38%,订单响应率为87.44%,与医疗机构产生配送的企业81家,占配送企业总数的56.64%;医用耗材配送到位率为91.08%,三日配送率为72.54%,订单响应率为95.23%,与医疗机构产生配送的企业445家,占配送企业总数的55.56%。

我市整体配送“三率”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但药品配送到位率未达自治区平均指标,三日配送率还不足80%,且参与交易的配送企业仅占总数的50%左右,配送时效和质量、配送企业的参与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要求

根据我市常态调度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供应情况,各级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存在不同程度供应不足情况。我市将严格落实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制度,按年度清退不参与交易配送企业,定期约谈通报配送不及时、不到位、不响应的配送企业,两次被约谈通报且整改不力的将取消其在我市的配送资格。请各配送企业要高度重视,压实配送供应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配送服务,做好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一)精确配送关系。我中心对“招采子系统-鄂尔多斯配送区域”中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建立(撤废)的配送关系直接系统核验通过,不收取任何核验材料。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根据实际经营产品情况,认真梳理“招采子系统”配送管理,将不再经营的产品配送关系及时申请“撤废”处理,确保医疗机构订单有效响应,减少医疗机构无效订单。并根据挂网目录的动态调整和经营授权情况,定期调整配送关系,保证供需稳定。新增补的配送企业要主动与生产企业联系,应3个月内建立有效的产品配送关系。

(二)及时响应配送。配送到位率、三日配送率和订单响应率是监测采购供应情况的重要指标,也是我市对配送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要求,按年度签订廉政购销合同和购销协议,严格履行购销协议,要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统筹做好配送区域内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配送企业要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保证线上线下采购价格、数量一致,货票同行,确保网上订单确认起72小时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位。

(三)建立有效沟通机制。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一是要与医疗机构建立有效沟通,定期告知库存情况、车辆发货时间及路线,及时告知紧缺产品生产企业产能、发货情况以及补货到货情况,便于医疗机构制定采购计划,减少零散订单,有效集中配送,切实提升配送时效和质量。二是要与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建立有效沟通,配送企业要严格落实市场短缺产品报备制度,因生产企业产能不足或其他市场因素导致无法供应情况要按季度报送“鄂尔多斯区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短缺报备表”,定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意见建议及问题反馈。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将配送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可随时报送至邮箱,我中心将进一步协调解决。

联系电话:0477-8125352

电子邮箱:eedsyc@163.com

附件:鄂尔多斯区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短缺情况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