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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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据铜陵市市监局网站消息,吉林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医药代表给予用药医生和科室现金返点,数额巨大,被罚款10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30日,我局收到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的“关于移送陈丽涉嫌商业贿赂线索”案件线索、随函附陈丽讯问笔录及其他清单材料。我局于2024年5月31日立案。调查认定事实:当事人陈丽,为获竞争优势、提高所代理药品的用量,按照比例以现金、微信转账等形式给予用药医生及相关科室返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0元。